建议人:史军霞等代表
事由:关于解决美林湾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问题的建议
主要内容:潘宗社区的美林湾小区公用绿化不到位,某些楼道门质量差,草坪灯毁坏严重,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监控设施不到位,四五区化粪池严重外溢,急需整改。
承办部门:城乡建设局
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文件
对解决美林湾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问题的回复
史军霞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美林湾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林湾小区已实现物业管理,对于小区内的公用绿化及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维护与更新。但丁卯片区物业管理权限在市住建局,我局近期将协调市住建局物业处、美林湾物业管理公司南京百市物业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共同处理此事。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的监督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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