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号起,镇江新区建管部门对拆除工程和场平工程招投标,增设了“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开标时必须到场”和“项目经理IC卡制”,从源头预防串标、围标、挂靠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努力促全区的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人为因素对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影响。
2011年度,镇江新区建管部门在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增设了“市场准入门槛”和“信誉分”。2011年度小型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完成土建、市政、场平、绿化、设备、安装、监理等各类小型工程招投标211项,工程总造价2.58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约资金达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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