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加强妇女及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的成长。
三、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三大主题活动和“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接受妇女群众投诉,处理日常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