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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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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2〕73号)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机构,均应撰写和公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报编写和报送要求

各部门(单位)编写好的年报纸质版应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xgk@zjna.gov.cn。

二、年报报送部门范围

需开展年报报送的部门包括机关各有关部门、各园区板块、直属单位。不在名单中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并加盖公章,列明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理由。

三、有关要求

1.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年报编写工作,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要特别注意有关内容不得照抄往年年报,不得出现年年雷同情况。年报或说明报送时间为1月7日下班前。

2. 各部门(单位)年报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在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镇江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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