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各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现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印发<镇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镇新办函〔2021〕67号)同时废止。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各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现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印发<镇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镇新办函〔2021〕67号)同时废止。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