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镇江经开区支持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镇江经开区支持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特色原料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医药辅料等研发和产业化,鼓励建设CXO医药服务外包平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临床试验、智慧医疗、细胞与基因治疗等新模式,特制订本措施。
一、 鼓励产业集聚发展
对符合本措施重点鼓励发展方向,并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强度和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最高按照项目核定设备投入的1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每年最高5000万元。支持统筹创投基金资源,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大对潜力企业投资力度。(责任单位:经发局、科信局、财政局)
二、支持药品研发创新
对开展临床试验并成果转化的新药、改良型新药,根据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完成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1类创新药,根据不同研发阶段的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7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完成II、III期临床试验的2类改良型新药,根据不同研发阶段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40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科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三、加强高端器械开发
对企业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三类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企业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二类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企业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科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支持人才团队创业
加大对于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领域人才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等支持。进一步深化“赛评制”,对组织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实施优质项目直接认定机制,对于企业高薪聘用的创新人才及优质创业项目,直接认定为区“圌山”专项重点资助。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领域人才团队获得人才项目资助的,个人资助和团队资助可叠加享受。(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五、支持生产场地建设
围绕产业技术研发与应用、评价与认证公共服务及创新资源整合等需求,加快完善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做强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或改造GMP厂房并获批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最高按实际GMP厂房新建或改造费用的30%,单价每平米20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六、强化落地帮办服务
强化注册审评跨前指导,对重点研发的药品优先进行注册抽样、GMP符合性检查;对重点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申报资料预审查、优先安排注册检测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特色,将相应创新药械优先配备使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社发局)
本政策措施所指生物医药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则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予以执行,涉及的原措施规定不再执行。对在经开区实施的国家自主创新和重大战略,按依法合规要求,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