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镇江经开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镇江经开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两会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增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根据《江苏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
对总投资5000万元(或500万美元)以上的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进行扶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量、业态层次和预期产出等因素,择优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3%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上限1000万元。(责任部门:招商中心)
二、推动港口产业集聚
鼓励货代、船代,港口研发、检测,港口信息化、智能化等企业集群发展,当年实际营收首次达2000万元的,对其实际营收给予不超过1%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50万元。鼓励港口物流、贸易、航运、港口货物加工服务等企业发展壮大,当年实际营收1亿元以上,同比增长超过20%的企业,对其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7‰的发展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0万元。(责任部门:经发局、交通分局)
三、发挥检验检测对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航空航天、造纸、化工产业链发展检验检测项目,核定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对其核定设备投入给予贴息支持(LPR),单个项目支持上限100万元。(责任部门:科技招商局、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服务贸易产业发展
对于年度服务贸易收付汇金额达到5000万元,同比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其中,对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收付汇金额达到500万元,同比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责任部门:经发局)
五、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加大对跨境电商大型平台、品牌卖家、供应链、金融支付等项目的引进力度,对其产出贡献进行综合评价,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根据产业园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跨境电商品牌培育数量等指标实施综合评价,给予运营方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运用独立站开拓跨境电商业务,对跨境电商通关方式下有实绩的企业,给予其独立站建设、营销推广费用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培训平台对企业进行系统性实操培训,根据培训时长、培训企业数量、被培训企业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情况实施综合评价,给予跨境电商培训平台不超过50万元支持。(责任部门:经发局)
六、促进两业融合发展
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向“制造+服务”综合集成商转型,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大力培育省、市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对通过省级、市级试点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支持,本措施实施前,已被认定为省、市级试点企业的,给予同等支持。(责任部门:经发局)
七、积极培育企业进规入库
对新增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入规支持。(责任部门:经发局)
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则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予以执行,涉及的原措施规定不再执行。对在经开区实施的国家自主创新和重大战略,按依法合规要求,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