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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经开区2025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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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各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镇江经开区2025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已经第2次党工委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镇江经开区2025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用力擦亮“经心办”品牌,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秉持“经我办、您放心”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让创业者顺心、投资商安心、企业家省心的经开区营商环境。现制定镇江经开区2025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一、招商落户“热心办”,聚商留商提速度

1. 建立招商服务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强化招商统筹,完善全区“大招商”格局,及时协调解决投资诉求,诚心服务帮办,诚信依法履约。优化项目研判、评估、决策、筹建机制,构建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开展招商服务,优化生产经营要素供给,降低企业综合成本。(牵头部门:招商中心)

2. 精简企业开办流程。依托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优化升级“AI智能+人工”线上云应答语音系统,更新完善企业登记业务知识库,着力解决企业登记诉求处理难点重点问题。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将“供电业务”事项纳入企业开办的联办事项。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开办各环节累计用时4小时内办结。(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3. 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拿地即开工”项目服务模式,设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强化帮办代办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推进效能。持续发挥重大项目办统筹协调作用,实行“五办”推进机制,助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牵头部门:经发局、行政审批局)

4. 强化用地要素保障。进一步摸清土地资源状况,加大园区地块整理力度,形成更多连片产业熟地。加快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全覆盖,主动对接项目开展业务指导。加大存量和闲置土地盘活,针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新增建设用地,有计划、分批次推进用地组卷报批。持续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供地,不断完善供地手续和流程,力争“标准地”项目在一个月内取得“三证”。(牵头部门:资规分局、土储中心)

二、政务服务“尽心办”,便商利商高效率

5.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开展首批13个省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事项服务,有序推进国家、省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见效。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线下专区,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6.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开竣工“容缺+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制定完善高效办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N”“一件事”方案。创新推出“桩基先审先建”施工图审查模式,简化前期报图要件。进一步优化消防审验服务流程,开展预审查和预验收服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建设局)

7.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通过“线上苏小登”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办理,持续开展“跨省通办”等不动产便民服务。发挥“一码关联”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交地即发证”“竣备即发证”“无还本续贷”等不动产创新服务。(牵头部门:不动产交易中心)

8. 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明确企业红线外供水、供气、通讯接入工程以及项目道路开口费用政企共担模式。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审批制度方案,深入推广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审批系统应用,明确项目水电气网等各项配套服务需求,严格对照时限节点要求,及时办理完成水电气网接入,提升联合报装工作效率。(牵头部门:建设局、土储中心)

9. 优化出入境通关服务。创新推出口岸签证“一步办”、外国人永久居留五星卡“快速办”、涉企事项“上门办”,有效保障外贸外资企业人员出入境便利。全面推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政务办理“告知承诺制”,开通重点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绿色通道,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推动长三角地区船舶检验“通检互认”。一次办结在港不足24小时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手续,针对特殊情况开辟紧急通道。(牵头部门:公安分局、大港海事处、镇江海关)

三、市场培育“用心办”,兴商助商添活力

10. 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宜税行”工作室品牌影响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依托纳税人学堂、微信服务号等宣传辅导渠道,推进政策精准推送。强化诉求解决能力,深入开展“税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强化事前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牵头部门:开发区税务局)

11. 加强对市场主体金融支撑。建立银行、板块园区、企业服务网格联动合作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发布创新金融产品,提高在线融资对接效率。深化与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合作,常态化开展资本市场沙龙、股权融资路演等活动,加快上市企业培育步伐。(牵头部门:经发局)

12.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年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和调度。严格把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关,定期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畅通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全流程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听取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众的意见。(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13. 强化政府采购过程监管。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链条,依托“苏采云”等平台,规范区内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通过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督促采购人按规定要求发布政府采购相关公告等措施,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综合运用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约定预付款等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持续发力。(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14.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主动上门与招标人对接,为项目招标讲流程、送政策、解难题,实行提前公告30天发布招标计划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加强招投标系统与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银行系统对接,推动现金、保险、保函、担保等多种保证金缴纳方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四、执法监管“公心办”,护商安商有温度

15.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结合省知识产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投融资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布局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自主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工程”,依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行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16. 拓宽商业纠纷解决途径。加强与仲裁机构沟通,引导企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商业纠纷。深入推进“宜地法商”品牌建设,构建“一个中心+N个调解工作室”商会商事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展商会商事调解、诉调对接覆盖范围,快速有效化解企业纠纷。开展商会走访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法治惠企”直通车等活动。(牵头部门:开发区法院、经发局)

17. 高效推动企业出清挽救工作。坚持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相关事务。充分宣传、推荐破产企业资产,结合地方产业契合度,挖掘潜在投资人,推动破产资产高效处置。精准识别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开展重整可行性调查,妥善做好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危困企业重整、和解工作。(牵头部门:开发区法院)

18. 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差异化、专业化、精准化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推进“市监一次查”监督检查,实现对同一业态的经营主体实施统一检查清单。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试点,对“白名单”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触发式”监管时,联动部门推行“综合查一次”检查。(牵头部门:各涉企行政检查部门各司其职)

19. 加强柔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于企业违法行为轻微,没有严重后果且在各领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中的,按规定免于行政处罚。做好企业税务风险提示,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持续提升风险核查效能。加强创新执法服务能力,以“普法式”执法方式对企业进行“执法前告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生态应急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开发区税务局、消防大队)

20.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的专业化“产业律师”队伍,鼓励开拓非诉讼业务和相关法律业务。深化市场主体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简化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程序,落实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牵头部门:政法委)

五、急难愁盼“舒心办”,亲商尊商树口碑

21.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定期举办“经我办、您放心”政企交流活动,围绕政银企对接、减税降费、企业信用等主题,邀请不同产业领域企业面对面畅聊,现场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给予悉心解答。充分发挥委领导资源优势,建立委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的企业走访机制,主动上门了解企业困难诉求,着力打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项阻碍。(牵头部门:经发局、科信局)

22. 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优化“宜企在线”企业服务小程序,实时发布全区涉企政策,全面收集企业诉求,做到企业诉求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回应,对于短期内不能快速办结的企业诉求,建立专项问题库,逐一交办,全程闭环。发动全区55个企业服务专属网格,定期编制服务走访计划,帮助企业和项目收集问题诉求、跟踪办理进度。开展“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节能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宣贯解读,指导企业合理申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牵头部门:集成管理中心、经发局、科信局)

23.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应知尽知”。按季度梳理全区新增注册企业,一对一解读就业创业政策,为初创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做到政策“应享尽享”。线上搭建经开区中高端成熟性人才和基础人才智慧引才平台,集成政策发布、岗位速递、猎头服务等内容,免费为企业提供“高精尖缺”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牵头部门:人社局)

24. 优化引才留人环境。聚焦航空航天及低空经济、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制定出台产业人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创业人才,直接认定为区“圌山”专项重点资助。建立人才服务“三专”制度,通过成立专班、明确专员,打造专属服务。面向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团队居住落户、就医体检、子女入学开通“绿色通道”。重点打造高品质人才公寓样板。深化“双引双服务”人才工作品牌,开展各类人才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牵头部门:组织部、科信局、人社局、建设局)

25. 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全年推出4个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和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26. 用足用好涉企资金。加强涉企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探索开通涉企专项资金绿色通道,保障财政资金及时拨付企业。强化涉企专项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科信局)

27. 纠治破坏营商环境不正之风。研究制定《镇江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明确营商环境工作“底线”“红线”。对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破坏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工委、经发局)

附件:镇江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


附件

镇江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

1. 严禁在政务服务、审批环节增设办理条件和环节或故意拖延办理时长。

2. 严禁违反规定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

3. 严禁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不合理、歧视性和地方保护政策措施。

4. 严禁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5. 严禁在涉及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中设定强制捆绑搭售条款。

6. 严禁违反《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7. 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出现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行为。

8. 严禁搞“一刀切”“运动式”执法,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9. 严禁在涉企服务中懒政怠政、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重形式不重实绩,出现“新官不理旧账”、不依法律规定违约毁约等行为。

10. 严禁向企业摊派费用,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向企业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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