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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五十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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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五十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镇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入江排污口整治不彻底。2024 年省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发现,未纳入整治、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达 74 个。京口区谏壁街道燕舞桥雨洪排口未整改到位,排放废水氨氮浓度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36.4 倍。

二、责任单位

镇江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完成2024年省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发现的74个排污口问题整改。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深入开展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将2024年省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发现的74个排污口问题纳入“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开展溯源排查,明确责任主体,加快推进整治。

(二)2024年12月底前,制定谏壁街道燕舞桥西南侧市政雨污合流排口整治方案,对上游生活污水收集纳管处理,进行进一步雨污混接排查,对区域内沿街餐饮店、小摊贩等加以管控,杜绝生活污水下河、餐饮废水进入雨水管网问题,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排口整治。

(三)严格对照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2024年12月底前,对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开展验收销号,涉及重大工程的2025年底前完成销号。

(四)对完成整改验收销号的排污口开展常态化抽查,确保整治成效。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74个问题排口中涉及我区的共17个,其中城镇雨洪排口12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4个,农业农村排口1个。2024年11月底,我区完成17个问题排口的整治工作,其中,10个排口进行系统信息更正以及非排口的核实和申诉,要求属地加强巡查,纳入长效管理;剩余7个排口,根据不同问题,采取截污纳管建立截流泵站、雨污分流、小区官网改造、河道清淤、封堵等措施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后水质复测达标,符合地表五类水标准。相关问题于2025年3月前完成销号工作。

(二)该条不涉及镇江经开区。

(三)经开区长江入河排口共521个,太湖排口123个。对照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标准,长江需销号排口105个,其中雨水排口70个,养殖业排口15个,其他类型排口排口20个。太湖需销号排口18个,其中雨水排口9个,养殖业排口1个,其他类型排口排口8个。对照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经开区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排口验收销号工作。

(四)2025年6月,经开区按照《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办法》对完成整治销号的入河排污口排口进行常态化抽查,共抽查排口60个,并录入省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以确保整治成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向镇江经开区党工委反映。

监督电话:0511-80823290

电子邮箱:8232676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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