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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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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对镇江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6月26日进行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坚持党组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集中研究制定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7类、23项问题细化分解,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查,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5件。局分管领导结合任务分解表,指导相关科室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环环相扣、压茬推进。各部门人员自觉把巡察整改任务当作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局党组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对现行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累计制定修订相关制度5项,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工作提升完善的有力抓手。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0项,其余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将“第一议题”作为党组会固定前置议程,每次会议前明确“第一议题”必学内容,由党组书记对学习主题、内容精准度进行前置审核,党组成员均以发言、书面形式交流心得体会,截至目前,每次党组会均规范落实,记录详实。

2. 关于“理论学习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巡察反馈未学内容,在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以及通过个人自学等形式及时跟进补学。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指定由综合管理科专人跟进。目前,已完成相关学习,学习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班子述职报告。二是严格按照年初拟定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视具体情况动态调整。会前及时提醒局党组,确保按计划推进。安排专人记录、考勤,督促缺席人员补学,每季度检查、通报学习状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14次,学习频次达标,专题完成度显著提升,成效良好。三是结合全区环保应急工作,拟定“十五五”时期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及安全生产能力(含应急)提升路径2个研究课题,要求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科室结合本职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已于2025年11月形成研究成果。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每月理论学习体会,目前已完成5次。

3.关于“环境监管职责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7月开始,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作为首学内容,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分享典型信访案例,提升人员信访处置实操能力。2025年9月18日,邀请集成中心和专职律师,分别围绕信访件办结流程和信访处理中法律风险防范,对局全体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辅导。二是积极推进相关地块固废清运处置,累计清理固废18.3万吨,已完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三是完善信访调处机制,2025年6月,印发《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从交办、培训等14个方面对信访工作进行了梳理规范,将信访办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与岗位,减少推诿扯皮,保障群众诉求“有人管、能落地”。今年以来,累计派发工作联系单、交办单、问询函38件,构建全区环境信访处置合力。四是完成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三定方案编制,通过2025年第1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区组织部编办,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发文,进一步厘清我局与镇江市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自承担的环保职责。

4.关于“安全风险管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开展“红橙黄蓝”风险等级标识,并建立动态风险清单。实现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4小时监测、处置,督促指导54家化工企业、1385家工贸企业2025年风险报告上报,上报较大以上风险4152条。二是编制发放《化工(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手册》,包含16个方面、80份隐患排查表(清单),指导企业有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组织20家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参加省厅视频培训,配合省市对辖区3家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服务“回头看”;承办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能竞赛,组织经开区3家企业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组织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区66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技术服务,共计排查隐患497条,均已整改闭环。三是已将风险标识、风险报告和变更管理列入企业执法方案检查项。持续督促推进督促1756家企业建立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累计奖励 193万余元。

5.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5年以来,共计检查企业348家次,出具文书1513份,查处问题隐患307条,事前立案16起,所有案件均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研究,会议内容规范记录。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为抓手,2025年以来,会商判定重大隐患6条,均已立案。二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5年6月11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及法律学习交流;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厅执法业务培训;组织2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应急局组织的无人机执法培训;开展内部案卷评查交流培训3次。2025年,5人积极备考注安师(1人已通过),将所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加强执法保障。对现有执法记录仪进行全面检查,配齐备用电池,为2个科室、3个执法中队分别增配1套新的执法记录仪作为补充使用。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定期检查执法视频上传情况,目前执法人员均能独立操作记录仪上传视频、图片到系统内。

6.关于“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招数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2025年9月18日,邀请集成中心和专职律师分别围绕信访件办结流程和信访处理法律风险防范两个内容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提升信访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开展案例分享。每月组织信访处置典型案例分享交流,引导信访工作人员学习信访调处方法,拓宽问题解决思路,提升重难点信访件处置能力。三是组织召开政企群见面会。2025年,我局先后3次联合相关街道召开异味投诉政企群见面会,通报异味投诉情况,介绍相关企业异味治理进展。通过面对面交流沟通,积极缓和矛盾,化解舆情风险。四是加强化工园区异味投诉问题处置。针对投诉某路段存在环境污染(废气、废水)问题,调取周边企业在线监控进行查看,根据有无超标异常情况来进行溯源;针对投诉园区企业环境污染(废气、废水)问题,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以手工监测的方式对废气废水开展监测,如有数据超标问题,移交环境执法部门处理;加强与新材料产业园信访处置联动,依托厂界Voc监控站房提供的监控数据,从园区平台实时查看有无异常情况,规范处置合理应对。

7.关于“营商环境打造存在‘堵点痛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将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召开全体警示教育活动3次,组织赴冷遹纪念馆参观学习1次,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二是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汇编手册》(涵盖财务、审批、风险防控等6大类23项制度),下发各科室组织开展学习,确保中层以上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三是明确“凡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由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并将“双人执法”要求嵌入执法任务派单系统,执法检查需全程开启记录仪,检查结束后24小时内上传音视频资料至监督平台,今年以来,双人执法率和执法记录仪开机使用率均保持全员全流程合规。四是制定印发《镇江经开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方案(试行)》《镇江经开区排污许可证(简化)核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镇江经开区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技术利用项目除外)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减少总量审核周期约10天,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8.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落实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党组会形式召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会,聚焦责任落实、风险防控、作风建设等核心议题开展研究。二是结合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入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28个,均明确了防控措施。

9.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干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2025年7月,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揭短亮丑,重点查摆“一岗双责”履行不全面、压力传导不到位及分管领域监管宽松软、责任落实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相关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已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四述”报告进行全面总结和监督。二是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决策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均邀请区纪检部门派员列席,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监督。三是加强苗头性问题预防。2025年6月11日、9月25日,分别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重点聚焦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印发《关于严禁收送礼品礼金的通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提醒,端午节前,由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科员组织开展三级谈心谈话,做好节日期间廉政纪律提醒。紧密结合工作业务实际,系统推进警示教育学习工作,今年以来,召开警示教育相关会议6次,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局未新增因廉洁意识薄弱导致的违规违纪问题。

1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接待审批流程,已将接待登记表改为接待申请表,并要求在接待前经主要领导签字。每月由综合管理科对审批单进行梳理,目前未发现漏签情况。二是严格审核公务接待报销材料,每次接待前均核对公函标注日期与实际接待日期、事由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一函对应一次接待的要求。要求所有接待均按规定提前单独申请公函,说明事由及时间,截至目前,未发现一函多用现象。

11.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严格落实《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确保纪律规范执行到位。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教育提醒工作,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并持续抓好干部日常行为管理。二是注重教育提醒,2025年6月6日,局党组针对4起执法案件应立案未立案情况,对8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学习了相关法规制度,进行了工作提醒,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规矩意识。三是在强化执纪问责的同时,立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与生应局中层以上干部谈心谈话,重点围绕监督对象的岗位履责、廉洁风险、意见建议等多个方面开展日常谈话10余人次。谈话中综合运用廉政提醒、案例警示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

12.关于“文风不实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公文印发把关。已落实文件起草前的必要性审查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把关,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文件印发。文件印发前均经综合管理科审核内容与格式,严控照搬上级表述。结合全区部署开展的公文整治专项行动,由综合管理科牵头,各科室全面梳理2024年以来文件印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杜绝“上下一般粗”等问题。二是严明工作述职有关要求。局党组书记已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口头提醒,并要求年底综合管理科对照上级党委年终述职要求做好2025年度班子述职报告的内容审核。

13.关于“项目招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修订局《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完善印发全局,将纪检监督和预算执行前置,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流程。组织各科室对《采购管理办法》再次进行学习,重点掌握采购文件编制的合规性要求,避免因制度不熟悉造成的违规操作问题。二是规范项目招采流程。今年以来,针对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采购信息公开发布、评委专家随机抽取、评标现场监督等制度,严格采购单位资质审查,集体讨论会商确定采购项目评分标准,确保项目采购流程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依托圌山网、政府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信息10条,依托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6次。三是加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审核。2025年11月以来,进一步强化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范化、合理化审查,重点围绕技术指标、商务条款与评审标准的匹配性进行联合会商,截至目前,开展会商3次。同步执行满分情况说明制度,今年以来招采项目中,未出现评分为满分的情况。

14.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由局综合管理科牵头,目前已基本完成202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累计清查固定资产1055项,完成造册登记并建立电子台账,对全部实物资产进行拍照存档。二是严格办公用品管理。采购办公用品时由双人核对入库,领用需签字注用途并月汇总;指定专人按“入库-领用-出库”分类建台账,每月核对。目前,采购领用流程规范,台账清晰可查,能准确反映物品出入库及结存情况。

15.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进行专项资金列支时,严格对照《镇江新区安全生产和生态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二是已加强对报销材料的审核,费用报销均由主要领导签字。三是加强与财政局相关部门沟通,规范报销手续。

16.关于“领导班子统筹协调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危化品领域,对 13家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审计,发现问题2747项;完成31套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贸领域,深化“厂中厂”全链条整治,排查80家企业,消除安全隐患522项;聚焦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等领域,整治66家重点企业,整改隐患497项。社会面小场所方面,建立77人专业巡查队伍,8000余家场所落实红橙黄蓝分级管理,每季度巡查实现全域覆盖,业主和巡查员培训演练实现全员覆盖。二是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发挥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明确14方面25项核心任务,发放工作提示函8份,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2025年以来,排查上报重大隐患377条,挂牌督办71条,均按要求推进整改;上级交办的206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区安防办每月对全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开展安全风险研判3次。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委办会议12次,制定委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及“双挂钩”清单,有效破解一批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每年按要求开展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工作,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为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制定详尽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到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节点。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成员绩效考核,定期检查工作进展,对落实不力的成员进行约谈提醒,指定专人严格把关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自查剖析报告、年终“四述”报告等材料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四是通过收集内部员工思想动态、外部舆论环境等信息,运用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形成详细的分析研判报告,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和改进建议。

18.关于“干部培育选用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性实施干部选育管用举措,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提升专业能力。二是根据局编制情况,2025年10月,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录1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三是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镇江新区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要求。

19.关于“党总支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上级要求与实际,已制定年度党总支党建计划;2025年度召开3次党总支委员会,每季度检查落实情况。二是指定总支委员结对指导支部,结合年度“书记项目”组建“一对一”党员互助小组,推行新老党员结对帮带;对标四星找差距,创建党建品牌,支部建设逐步规范。

20.关于“组织生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开展组织生活,会前提前向班子成员下发通知并要求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参会者逐人开展相互批评,同时确保批评有实质内容。2025年7月22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研讨,班子成员均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认真查摆存在问题。二是按优秀不超 30% 的规定开展党员民主测评,超比例的重新投票,结果公示接受监督,安排专人做好记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过硬”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5年5月对应急物资进行了重新盘点,对物资的标志标识重新规范,按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环境应急等划分存储区域,实现分类存放、分区管理。已明确两名业务骨干作为安全和环保应急物资管理员,开展清点、维护保养3次。针对“人员配备有不足”的问题,已向组织部申请拟于今年招聘4名专业性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干部队伍。下一步,将持续跟进与组织部的沟通对接,推动招聘事项落地;同时,通过专业培训、“传帮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在岗人员履职能力。

2.关于“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组发现的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第二轮省督交办的37件信访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35件信访件销号工作;第三轮央督交办的44件信访,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2025年7月中旬,已在全区启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对历年央督、省督反馈信访件进行全面“回头看”,并梳理环境风险点位23个,均列入属地日常巡查范围。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事项销号工作;同时,通过落实环境风险点巡查制度,减少区域环境风险。

3.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攻坚办针对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每半月进行一次电话调度,每月进行一次现场调度,确保相关工程按序时推进。二是东部能源中心项目建设因企业资金问题,目前正在向上级发改部门申请延期。三是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列入第三轮央督方案,目前正在完善前期手续。大港河劣V类整治已完成,丁卯团结河劣V类整治正在排查中。四是25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紧盯年度重点工程实施,确保按序时实施到位;同时,积极谋划2026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对已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调度统筹,盯紧抓牢,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抓好成果运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持续完善各类体制机制。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对体制机制运行成效进行综合研判,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以更严的要求锤炼干部队伍。聚焦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工作中心目标,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注重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0823290;邮政信箱:镇江经开区通港路1号西直通点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中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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