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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开区生态应急局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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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8月28日(3个工作日)。

监督联系电话:0511-80869511,通讯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西直通点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拟核准经营内容

拟核准有效期

1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利用废显影液HW16(900-019-16)5000吨/年

2026年9月-203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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