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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开区生态应急局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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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8月18日(3个工作日)。

监督联系电话:0511-80869511,通讯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西直通点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拟核准经营内容

拟核准有效期

1

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高温蒸煮处置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4950吨/年、焚烧处置医疗废物HW01 800吨/年.

2026年9月-203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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