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局有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统筹安全发展中创新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牢固坚守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安全事件的底线,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围绕以上要求,新区特设条线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拧紧责任链条,完善特种设备齐抓共管机制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将特种设备监管纳入“大安全”监管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请示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提交安委会挂牌督办。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厘清职责边界,突出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定期检验率、问题发现率和隐患闭环整改率。
3、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和隐患自查自纠闭环管理,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切实抓好建制度、配人员、强培训、应急处置、施工告知、检验申报、登记注销等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实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制,将《镇江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发放给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书》由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回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承诺书》达到100%。
4、强化专业协调责任。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对特种设备专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专业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强化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切入“三年大灶”,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久战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以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环节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毫不松劲持续开展整治,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市、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巩固一年“小灶”整治成果。执行镇江市96333 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对《镇江市2020年电梯安全白皮书》中通报的2020年度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工作中涉及新区的问题进行积极处置。按照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配合市局推进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6月前,配合新区住建部门完成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2022年底前持续推进气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6、强化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核实,对无法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加强督促整改,实施闭环管理,不断提升隐患闭环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7、科学实施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对近年来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上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批评、举报投诉较多且确认属实等单位的重点监督抽查,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定向排查,全年检查使用单位比例不少于5%,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覆盖,重大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创新监管措施,提升保安全守底线效能水平
8、提升电梯安全精准监管水平。以贯彻落实《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执法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信息化管理、组织安全监察等方式,提高新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利用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着力提升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9、狠抓事故易发设备的专项治理。重点突出起重机械和叉车隐患排查,排查相关设备安全使用状况,严禁“三无”设备的使用,杜绝“三违”作业现象的出现,通过行政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10、强化气瓶充装的安全监管。加强气瓶充装环节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流程瓶装液化气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依据“一瓶一码一档”原则建立气瓶电子档案,实现气瓶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创新气瓶充装监管执法措施,推广在充装台区域加装高清监控设备,实施“阳光充装”机制,监督作业人员充装行为,通过执法检查比对监控记录情况,专项治理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无码气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充装单位不联锁充装、扫描非本瓶二维码充装和随意更换二维码等规避充装信息监管的行为。
11、补齐简易升降设备监管短板。会同生态应急局,全面排查仓储、物流、工厂、作坊等场所使用的简易升降机,对照《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的有关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自制简易升降机行为,促使《特种设备目录》监管范围内的简易升降机合法使用,全面防范和遏制简易升降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夯实基础工作,筑牢防事故除隐患安全屏障
12、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设备的应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指导并督促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涉危化品企业和游乐设施主题公园。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在新材料产业园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园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13、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学习借鉴“网格化+大数据+铁脚板”方法,积极抓好镇江市特种设备云平台在新区层面的应用,推动传统的“人盯人、人盯设备”逐步转为人、机、网协同发力。依托一体化平台,对特种设备基本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基本信息快速、准确、完整,全面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14、强化特种设备应急保障。落实《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牵头制定新区电梯事故应急预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建党百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应急保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安全预警,及时通报特种设备事故信息,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四、强化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尽责的安全监管队伍
15、加强监管和作业人员能力建设。开展2021年度安全监察人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培训,注重提升涉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执法检查能力。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及时纠正和规范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促进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再提升。
16、提高防范履职风险能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合力打造忠诚可靠、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