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镇江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规划计划

镇江新区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访问量:

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镇江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治理能力,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强化党政同责,促进工作落实。一是推进工作责任落实。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完善食安委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发挥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二是持续加大工作保障。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各级政府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发挥商业保险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作用。三是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治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事件联动联勤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基层网格工作责任,依托基层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站岗放哨、信息采集、科普宣传和隐患排查,逐步构建食品安全网格化治理体系。

(二)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打造“个十百千万”检测体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贴近群众要求,建成食品安全“个十百千万”检测体系(即1个区级食品快检中心、10家农贸市场食品自检点、100种食品实现快检车全覆盖,1000个批次法检,10000批次食品快检),积极开展群众性“你点我检”活动,努力把新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打造成“有速度、有温度、有热度”的检测服务品牌。二是持续推进智慧监管。推动移动智能终端与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应用的深度融合,提升“互联网+食品”监管能力。推广应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办案辅助系统等市场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在更大范围推行移动监管、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着力推进大数据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做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连接,推动追溯体系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设,电子化建档率100%,内容全面、准确并及时更新。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工作全面推开,并推广至食品经营企业,年度建档率为10%。加强信用档案管理应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食品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

(三)推进平台运用,规范冷链管理。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运用“江苏冷链”系统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区冷库规范化建设,第三方冷库备案率达100%、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大型商超自建冷库规范化达标率达50%。二是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严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做到“四个不得”。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全员接种疫苗。三是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工作。对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实现进入全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尽进、应检尽检”。通过开展培训指导,狠抓流程优化,进一步磨合各组、各环节配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切实筑牢冷链食品“外防输入”的防线。

(四)深化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各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种植养殖环节:推进“两品一标一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2021年新申绿色食品基地1.5万亩以上。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新建农产品追溯示范单位10家,规模农业经营主体100%纳入追溯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创建镇江市四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家。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工作,重点提升“九渡”“新港”“圌绿”等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加大特色产品品牌创建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本地知名农业品牌。排查、管控和修复重度污染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综合治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肉品检疫率、定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率100%。食品生产环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年度风险评级全覆盖,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项目全覆盖;鼓励大型生产企业率先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积极培育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推动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品质提升,确保小作坊登记建档率、办证率达100%,抽检覆盖率达60%以上。食品经营环节: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农批市场达100%、农贸市场达30%以上;农产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率达100%;推进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新吸纳30家超市参与放心超市承诺活动;继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豆芽、生姜、豇豆、韭菜、芹菜,禽蛋、牛羊肉及淡水虾、海水鱼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监管。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食堂经营管理者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升“阳光食堂”平台运行质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 “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提示语。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污染粮食治理要求,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三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开展“昆仑2021”行动,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惩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

(五)坚持多措并举,构建共治格局。一是推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区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要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七大类主体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保险覆盖率争取达到100%。二是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通过精心组织、创新方法,确保宣传活动落地见效。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研判会商,加强食品安全重要数据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