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经管委会2021年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经印发,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1号)及新区《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镇新办发〔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乡镇(街道)权力运行,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镇江新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
二、主要内容
我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分为两种类型:
1、乡镇权力清单
乡镇共涉及八类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
2、街道权力清单
街道共涉及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2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