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镇江市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 起草背景
国家近年来连续出台一系列与生命健康产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强力推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是镇江市“四群八链”和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区内有金斯瑞、吉贝尔、双峰格雷斯海姆等重点企业,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为进一步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镇江市“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链)作为四大主导产业集群之一,《镇江市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也对全市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做出了具体安排,基于以上条件,镇江经开区制定出台本措施。
二、 起草过程
1.调研分析:结合我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对本措施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多轮评估,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制定政策提供相应依据。
2.法规依据:《若干措施》制定依据主要为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9号)、《镇江市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同时也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3.征求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区招商中心征求机关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镇江经开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符合依法合规的相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鼓励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强度和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按项目核定设备投入给予支持。
二是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对完成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1类创新药和2类改良型新药,根据不同研发阶段的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给予支持。
三是加强高端器械开发。对企业首次取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二、三类器械产品,择优分别给予支持;对企业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支持。
四是支持人才团队创业。对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领域人才给予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等重点支持。进一步深化“赛评制”,对组织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企业高薪聘用的创新人才及优质创业项目,直接认定为区“圌山”专项重点资助。
五是支持生产场地建设。完善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做强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或改造GMP厂房并获批生产许可的企业,可按实际新建或改造费用给予支持。
六是强化落地帮办服务。强化注册审评跨前指导,对重点研发的药品优先进行注册抽样、GMP符合性检查,提供申报资料预审查、优先安排注册检测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特色,将相应创新药械优先配备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