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生及家长:
为切实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单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县资助管理中心)
2.办理地址:金港大道98号镇江经开区管委会一号楼1531室
3.交通指引:可乘坐82路、60路、20路、快速通勤1号线、新K001、新K004、新K011等公交车至“投资服务中心”站下车。
4.联系人及电话: 葛老师 0511-80825669
三、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学生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经开区。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户籍在经开区;
2.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孤儿可由法定监护人或自愿承担还款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4.非父母或监护人的共同借款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结清生源地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首贷学生
1.在线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填写贷款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和《认定表》(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认定表》)。
2.所需材料:
(1)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 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证明);
(3) 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需在经开区,若分属不同户口簿,需分别提供)。
(二)续贷学生
1.远程办理: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申请(推荐);
2.现场办理: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续贷申请表》至资助中心办理。
五、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
2.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3.还款政策: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5年(宽限期)内仅需偿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年度偿还本金及利息。
六、还款方式
1.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还款;
2.支付宝APP: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在线还款;
3.招商银行APP:搜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绑定账户还款。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完善信息时户籍地资助中心务必选择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首贷需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并现场采集影像;
3.临时身份证可办理贷款,但过期身份证无效;
4.学生需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高校须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逾期视为放弃贷款;
5.贷款资金将于11月20日前发放至学生指定账户,剩余资金可提取用于生活费。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按要求准备材料,及时办理。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