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 政策文件/解读

镇江经开区2025年度中央资金水稻、油菜单产提升政策公告

访问量: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意见和资金预算的通知》(镇农计〔2025〕14号、镇财农〔2025〕44号)要求,我区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央资金水稻、油菜单产提升申报工作,现将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全区范围内水稻机插种植面积50亩(含)和油菜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任务的实施区域重复。项目实施主体土地流转协议(承包合同)需经农经部门认可备案、盖章。

二、实施内容

1.水稻单产提升申报主体需采用优质粳稻、糯稻品种,采取集中育秧、机械插秧、病虫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措施,有效提高水稻单产水平。通过实施单产提升行动,水稻单产水平达到640公斤/亩以上。申报主体需做好水稻育秧、机插、施肥、病虫防治等生产环节记录,并留存田间作业照片(含经纬度和时间信息)。

2.油菜单产提升申报主体需采用优良品种,采取机条播或育秧移栽方式,以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示范推广绿色防控、合理化水肥管理等技术措施,有效提高油菜单产水平。通过实施单产提升行动,油菜单产水平达到210公斤/亩以上。申报主体需做好油菜播种、施肥、病虫防治等生产环节记录,并留存田间作业照片(含经纬度和时间信息)。

三、补助标准

原则上水稻单产提升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35元/亩,油菜单产提升政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亩,项目通过区级测产验收后予以拨付。

四、申请材料

1.中央资金单产提升行动主体申报表;

2.农户规模种植土地流转协议(需农经部门备案认可并盖章)。

五、受理方式和申报时间

申请人至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并递交项目申请材料,由镇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六、政策咨询电话

区级咨询电话: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80863081。

镇级咨询电话:丁岗镇农业农村局80870937;大路镇农业农村局80872857;姚桥镇农业农村局83381008。

附件:中央资金单产提升行动主体申报表

中央资金单产提升行动主体申报表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8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