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5〕2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及标准为: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的,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生育三孩的,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经审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招用29名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符合发放条件,拟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150180.18元,现将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1)83376067 。
附件:
镇江经开区2026年第三批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