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镇财社发〔2021〕158号)精神,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及标准为: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经审核,镇江市人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招用45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发放条件,拟发放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82643.52元,现将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1)83376067 。
附件:
镇江经开区2026年第三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