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镇财社发〔2021〕158号)文件规定,我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及标准为: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经审核,共1907人符合补贴条件,拟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32763.26元。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1)83376067。
附件:
镇江经开区2026年8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拟公示人员名单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