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 重点工作

关于做好经开区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公告

访问量:

各广大学生及家长:

为切实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81日至930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单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县资助管理中心)

2.办理地址:金港大道98号镇江经开区管委会一号楼1531

3.交通指引:可乘坐82路、60路、20路、快速通勤1号线、新K001、新K004、新K011等公交车至“投资服务中心”站下车。

4.联系人及电话: 葛老师   0511-80825669

三、借款对象及条件

(一)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经开区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户籍在经开区;

2.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未结清生源地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 18 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分为两种方式:

方式一(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和方式二(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学生单独到场办理)。

方式一:现场办理(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所需材料,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分别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4.《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各一份(系统导出打印)。

办理流程:

第一步:注册申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完成注册,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签约方式选择“现场签约”。

第二步:现场签合同。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受理点,现场签署《借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第三步:录入回执。学生开学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就读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方式二: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办理(2026年新增)

整体流程分为三步: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共同借款人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学生到受理点现场签合同。

具体操作步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贷款申请;

2)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方式,系统生成授权链接或二维码,发送给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

4)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携带学生证或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现场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须为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后,也可按上述远程授权方式办理。

(二)续贷

续贷是指往年已办理过助学贷款、本年度仍需继续申请的学生。续贷可选择远程办理,无需到现场。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续贷申请,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续贷声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2.打开《借款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银行APP,完成身份认证;

3.区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4.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

5.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五、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

2.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3.还款政策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5年(宽限期)内仅需偿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年度偿还本金及利息。

六、还款方式

1.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还款;

2.支付宝APP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在线还款;

3.招商银行APP搜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绑定账户还款。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完善信息时户籍地资助中心务必选择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首次贷款(模式一)须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并现场采集影像资料;模式二须共同借款人完成远程授权后,学生方可到场签约。

3.临时身份证可办理贷款,但过期身份证无效,请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

4.学生需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高校须于1010日前录入回执,逾期视为放弃贷款。

5.贷款资金将于1120日前发放至学生指定账户,剩余资金可提取用于生活费。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按要求准备材料,及时办理。

附件1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附件1: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附件2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附件2: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

分享到: